来源:小编 更新:2024-11-20 10:49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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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特币的财产属性与折扣赔偿探讨
比特币作为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密型货币,虽然被称为“货币”,但其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,因此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货币。然而,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比特币作为一种网络虚拟财产,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。
在司法实践中,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返还与赔偿问题逐渐受到关注。以下将结合案例,探讨比特币的返还与赔偿问题。
2018年6月12日,严冬、吕芳、张飞、傅云(马来西亚国籍)至皮特(美国籍)和妻子王晓丽的住处,采用控制手机、限制自由的方式,并殴打和威胁皮特、王晓丽,迫使二人将持有的18.88个比特币、6466个天空币转入严冬等人指定的账户内。后经法院审理,判定双方虽存有经济纠纷,但无证据证实纠纷的过错方系皮特、王晓丽。严冬等四人在庭审中均表示自愿返还从皮特、王晓丽处获取的比特币及天空币。最终,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严冬、吕芳、张飞、傅云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五日至八个月。
然而,皮特、王晓丽始终未等来严冬等人承诺返还的比特币及天空币,两人遂提起诉讼。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侵害他人财产的,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。一审法院遂判决严冬等四人共同返还皮特、王晓丽比特币18.88个、天空币6466个。
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普及,相关刑事案件、民事案件激增,带来一系列法律问题。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虽然具有一定的财产属性,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,由于其不可追踪性、匿名性以及虚拟货币交易所主体多设置在海外等原因,导致执行与判决的断层,陷入虽有判决但实际难以执行的窘境。
针对这一问题,我国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如冻结虚拟货币账户、查询交易记录、协助调查等,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。
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返还与赔偿过程中,如何确定赔偿金额是一个关键问题。以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:
1. 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:在确定比特币赔偿金额时,应以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依据,充分考虑比特币价格的波动性。
2. 折扣赔偿:由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高风险、高波动性等特点,法院在判决赔偿金额时,可以适当考虑折扣赔偿,以降低受害人的损失。
3. 货币价值变化:在确定赔偿金额时,应充分考虑货币价值变化对受害人权益的影响,确保赔偿金额能够弥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。
比特币作为一种新兴的虚拟货币,其财产属性与返还、赔偿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逐渐显现。在处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返还与赔偿问题时,应充分考虑其特殊性,依法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虚拟货币市场的监管,防范金融风险,促进虚拟货币市场的健康发展。